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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2015-09-16 来源:中国设计师网安防

  2015年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已经郑州航空港经济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批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项目业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2015年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满足条件有兴趣的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交货及安装周期:60天

  项目预算:360万元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内容:卡口13路,富士康山顶公寓视频监控与航空港实验区监控平台联网整合。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经销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并同时持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社保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视频监控工程)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之前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3.6 为保证监控系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保服务,本次招标要求省外报名企业须在河南省设有分公司,报名时须提供分公司(要求注册地在河南省辖区内)营业执照原件。

  3.7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02室报名。

  4.2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设备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核查。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报名单位须按照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光

  联系方式: 0371-861988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宋蔚莎 卢宗阳

  电话:0371-63911057

  传真: 0371-6909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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