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源监控改造升级项目 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3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项目编号: cmfszb-2015053
2. 项目名称: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源监控改造升级项目
3. 采购标的名称及技术需求:
包号标的名称完工期投标最高上限
01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源监控改造升级项目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完成且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本项目投标最高上限为¥544,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上限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对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信息化部颁发的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证书;
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l 投标报名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定,内容至少包括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意向表达,不提供虚假隐瞒材料等的承诺等,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章);
l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套;
l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原件 ;
l 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 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话:0757-86257577 。
1)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9月16日 至2015年9月23日 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 年10月16日下午 14:30 ~ 15:00:00 (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 年10月16日下午 15:00:00 (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七、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 丁 先生
采购人电话:0757-82139302
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0757) 86257577
传 真:(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梁小姐、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