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受桐庐县人民法院委托,就高清数字法庭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LZFCG2015-GK-063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高清数字法庭改造 |
3.0 |
套 |
105.0 |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供应商须持有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10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本公告网页自行下载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10:00。
七.投标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10:00。
九.开标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以下简称“银保通”系统)统一收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http://www.tlztb.com/)→【资料下载】→【投标保证金】栏目。
户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300 1617 1820 5300 052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江南分理处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凭缴费期内的投标保证金年卡作为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无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22:00(北京时间)前足额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到达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和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对缴入和退付的投标保证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不开具和收取投标人的收款收据(开标时由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统一出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退付情况将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定期公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www.tlztb.com)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投标人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开标大会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1-64217665
58592963
传真:0571-64217662
地点: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