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露水河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试点项目建设已由吉林计【2015】249号文批准实施采购,采购人为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监控指挥中心建设(含指挥中心装修和视频显示、音频控制等系统)、指挥中心管理系统、林火监控前端系统(含15千米前端系统5套,10千米前端系统2套)。基站安防系统、网络及传输设备、太阳能供电系统、防雷系统、防火塔加固和电缆铺设等9项内容;
2.1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2 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 采购预算:825万元;
2.4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信部核发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阜投标人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9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地 址:吉林省抚松县露水河林业局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439-506917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6门1112室
联系人: 张金凤
电 话:0431-81619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