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其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1、招标范围、运维期限及运维目标:
本次招标运维范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10套,其中已运行水质污染源在线设备2套(COD、氨氮各1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7套;硫回收烟气连续监测系统1套。
运维年限:从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
运维目标:所有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率达95%、有效数据传输率达95%。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且具有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
2.3 投标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营的入围单位;
2.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行政、民事责任的状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购买及售价: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3.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9月17日09:00,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9月21日20: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4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我方标书费账户(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银行帐户:219508316783)。此帐户为标书费帐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
4、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4.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4.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4.2.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4.2.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要求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8、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B层1328房间
联 系 人:仲光凯
联系电话:15966662342
邮 箱:gxxjfb@163.com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