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3G视频监控系统(第二次)变更公告
(编号:ZPXG2015-076)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3G视频监控系统”招标文件中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 评分标准:商务分(业绩合同分)“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类似项目(3G公交车辆监控视频)销售业绩合同,合同金额在59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4分。每个项目的合同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合同原件另外装袋核验,未提供合同原件或提供的合同原件不合格不予计分。”变更为:“2012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类似项目(3G公交车辆监控视频)销售业绩合同,合同金额在59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4分。每个项目的合同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合同原件另外装袋核验,未提供合同原件或提供的合同原件不合格不予计分。”
二、 第三章“招标项目的数量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等要求”附件1采购清单及要求第二大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第7项“大屏幕显示系统”更改为“大屏幕显示系统(包括支架、线缆、解码器等)”。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增加序号11(货物名称:10路解码设备;数量1台;)具体详细技术参数如下:
▲1、设备要求为电信级设备、采用嵌入式系统,模式化设计。
▲2、设备至少满足4路VGA输入,实时48路1080P解码,带有9路DVI输出,9个屏以下拼控管理,支持开窗,漫游功能
3、具备液晶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机箱温度、风扇转速、子板信息等,实时监测机箱运作情况。
4、设备支持网络抓屏功能,可将本地计算机信号上墙显示,实现网络抓屏和上墙显示功能
5、单块输出板卡具备至少8路1080P的视频解码能力(型式检测报告体现普通解码板解码能力数据)
6、要求设备支持图像拉伸功能,可实现视频信号在整个屏幕墙上的随意缩放。
7、要求设备支持视频管理功能,支持实时监控、录像查询、回放及下载、电子地图、软件平台访问、组织资源管理等视频管理功能
8、要求设备支持动态字符叠加功能,可在拼接屏上,虚拟出一段字符显示,对文字字体、颜色、字符间距、背景色、速度可调节。
9、设备具备多种接口类型的输入板,可支持HDMI、SDI、光纤、DVI、VGA、RGB、BNC等接口。
10、设备应具备完备的操作、报警、异常及信息日志记录;应具备完备的用户权限管理,权限可细化到通道。
11、控制软件需提供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12、所投产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三、招标文件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15年 9月 22日上午9 时”变更为“2015年10月10日上午9时。”
特此公告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21日
201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