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计划编号:2015ncz1240
采购文件编号:XHTC-HW-2015-639
预算金额:30万元
二、项目名称:宁夏检察院办案基地多功能厅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台式电脑30台、一体打印机10台、便携式打印机10台、文件保密柜18个、防磁信息安全柜2个、执法记录仪5台、录音笔5个、耳机8个、精拍仪2台、移动硬盘6个(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
五、投标人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2日起至2015年10 月9日,每天8:30—11:30、14:30—18:00,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
(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舟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0951-7805196)
2、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
1. 2015年10月21日9时00分(招标人自8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投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9时00分;
2 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中路 地 址:紫云华庭42-2-102室
邮 编:750001 邮 编:750001
联系人:何永年 联 系 人:王娟
电 话:0951-5926330 电 话:1819519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