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2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经贸高级技术学校委托,对北京市经贸高级技术学校演艺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市经贸高级技术学校演艺设备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XHTC-HW-2015-589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经贸高级技术学校
详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兴东大街26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10-89345104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北京市经贸高级技术学校演艺设备购置,预算金额人民币86.2658万元,简要技术参数:数字调音台,输入通道≥40个的现场扩声和录音制作数字调音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用途:用于教学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
8)为更好的服务甲方,投标人必须在北京或者在北京地区设有办事处或者分公司,更好更及时的做好售后和培训工作;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投标人必须在北京或者在北京地区设有办事处或者分公司,能够更好更及时的做好售后和培训工作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09月 23 日至2015年 09月 30 日前每日9:00-11:00 | 13:0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20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 2015 年10 月 20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电 话:010-63905999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liujia@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王珊珊(分机号5925)、刘佳(分机号59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9年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