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锅炉维护项目”)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消防设施、锅炉维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消防设施、锅炉维护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诚德竞谈(货物)2015-17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包1:280000.00元(锅炉维保); 包2:260180.00元(灭火器维保)。 |
项目分包个数 |
2个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包1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4、包2供应商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二级及以上; 5、自身经济实力能够满足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承认并履行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6、具备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谈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9月23日 |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15年9月24日-9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或网购 |
谈判文件售价 |
300元/包。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28-2号市交通局1楼)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包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二级及以上(包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均需加盖公章。 注:网购时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 |
开标时间 |
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04376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28-2号市交通局1楼 联系电话:0971-6184771/6184331转8001 联系邮箱:qhcdzbgy@163.com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开户名称: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05017161341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发布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59677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