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关于科技法庭设备的招标公告
受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科技法庭设备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C2015-Y-G-009号
(2)采购项目名称:科技法庭设备
(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所在地
(5)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00)
2、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具有所投核心设备(包括庭审音视频管理平台、庭审业务管理软件、流媒体平台、高清庭审主机、高清庭审枪机)原厂家项目授权书;
(10)投标人所投核心设备(含庭审音视频管理平台、庭审业务管理软件、流媒体平台、高清庭审主机、高清庭审枪机)原厂家能提供本地服务(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机构在苏州市内工商证明);
(11)投标人所投数字庭审音视频管理平台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需提供所有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原件或公证处公证原件开标现场核查)。
(12)投标人所投数字高清庭审主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需提供所有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原件或公证处公证原件开标现场核查)。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委派代理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方可购买:
(1)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在投标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3)投核心设备(包括庭审音视频管理平台、庭审业务管理软件、流媒体平台、高清庭审主机、高清庭审枪机)原厂家项目授权书及原厂本地服务机构证明;
(4)数字庭审音视频管理平台及数字高清庭审主机3C证书;
3、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5年10月12日每日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4、投标、开标安排:
(1)投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会议室
5、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联系人:吴昊丽 联系电话:0512-66603800
(2)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
联系人:吴伟,孙清武
电 话:0512-68320471,传真:0512-68079725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敬请留意;
7、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日止。
8、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6681183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