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29
项目名称:团结湖街道社区文化中心电影厅及舞蹈厅改造项目
立项编号:CYCG_2015_556
招标编号:DHZB-2015-13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头条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5589816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27933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财政批复金额:1746949.84元
采购内容:团结湖街道社区文化中心电影厅及舞蹈厅改造
采购数量:1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采购用途:完善文化中心的文体设施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团结湖街道社区文化中心电影厅及舞蹈厅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廉洁准入证明(附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项目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4)投标人需为舞台灯光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每天9:00时至11:00 时,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1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本项目联系人:孙彩娟
联系电话:010-82279331
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B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报名时被委托人需为项目经理);
⑦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⑧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主体需为装饰公司)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