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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湖街道社区文化中心电影厅及舞蹈厅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5-09-3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09-29

 

  项目名称:团结湖街道社区文化中心电影厅及舞蹈厅改造项目

  立项编号:CYCG_2015_556

  招标编号:DHZB-2015-13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头条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5589816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27933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财政批复金额:1746949.84元

  采购内容:团结湖街道社区文化中心电影厅及舞蹈厅改造

  采购数量:1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采购用途:完善文化中心的文体设施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团结湖街道社区文化中心电影厅及舞蹈厅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廉洁准入证明(附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项目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4)投标人需为舞台灯光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每天9:00时至11:00 时,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1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本项目联系人:孙彩娟

  联系电话:010-82279331

  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B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报名时被委托人需为项目经理);

  ⑦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⑧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主体需为装饰公司)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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