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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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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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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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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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质量的先进性和实用性(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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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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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①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漏洞研究能力,提供2009以来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漏洞提交证明” ≥10个计2分;≥5个计1分;其它计0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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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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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质量的先进性和实用性(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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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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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①投标人所提供安全网关产品生产厂商具备独立的漏洞研究能力,提供2009以来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漏洞提交证明” ≥10个计2分;≥5个计1分;其它计0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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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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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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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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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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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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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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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立明、肖劲松 电话:0731-84512644 传真:0731-8455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