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火灾报警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9-3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09-30

 

  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对下述所列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火灾报警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KHB-20150924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包括项目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后期的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1 采购货物名称: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2.2招标控制价:43.88万元

  2.2项目完成周期:见招标文件。

  2.3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4个月

  3.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无不良售后服务记录;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人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7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8投标人应是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其他合法企业。

  3.9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采购项目的物品合法资格证明;(非厂家投标需提供厂家唯一授权)。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1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制造厂家的产品3C认证。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4.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2相应的资质证书;

  4.3授权委托书

  4.3.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4.3.2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采购项目的物品合法资格证明,并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3C认证

  4.4授权代表身份证;

  4.5类似业绩的合同。

  注:①以上要求提交的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②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

  ③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

  4.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大街36号(德胜凯旋大厦)A座15层。

  4.8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陈工):13311163376。

  4.9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节假日休息。

  4.10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0日。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

  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三段89号)

  7.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8.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9. 采购人名称: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

  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