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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角山乡前进小学综合楼、多媒体教室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10-08 来源: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石鼓区角山乡中心学校的委托,对其石鼓区角山乡前进小学综合楼、多媒体教室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石鼓区角山乡前进小学综合楼、多媒体教室工程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SC(2015)253号
            招标文件编号:HYHX-2015-015
二、招标内容:
(1)规模: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4.8m、14.4m、18m,建筑面积3439.5m2框架结构(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计划总投资:工程投资概算约为人民币500万元;
(3)工期要求:工期150天,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4)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5)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规定保修;
(6)招标范围: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4)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证明;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备案登记证,且在湖南省内入湘登记三年以上;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质量员职责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4)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
(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蒸南支行
户 名: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831 0030 8000 0112 70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石鼓区角山乡前进小学综合楼、多媒体教室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石鼓区角山乡前进小学综合楼、多媒体教室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1021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六、招标文件的购买
(1)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2)发售地点: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33号科技局六楼620室)。
    (3)发售时间:2015年 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13日前9:00时~12:00时,15:00时~17:00时(节假日休息)。
(4)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一起到场)到业主单位了解情况,踏勘现场,然后持下列有效证件到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33号科技局六楼620室)报名: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③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证明;④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资格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以上人员近半年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⑥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2015年10月份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注:①②中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余留原件,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
(5)购买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概不接受。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石鼓区政府教文体局五楼539会议室(松木乡朝阳村石鼓区政府大院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鼓区财政局采购办。电话:0734-817781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鼓区角山乡中心学校
地    址:石鼓区角山乡
联 系 人:肖校长
电   话:13975456363
 
招标代理人: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33号科技局六楼620室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1857348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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