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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智能化采购项目招标公...

2015-10-08 来源:福建福州政府采购市级县级招标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ZFCG-2015-153(2015平潭财购计[091]号)
2、招标项目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智能化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智能化采购项目  其他专用设备   智能化  1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智能采购、系统集成和培训、系统测试和安全测评,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高体华/0591-23158696  平潭县北厝镇竹屿口现场指挥部 

3、预算资金:4369.5173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09-30至2015-10-13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办理报名手续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国家安防工程一级资质、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6、联系人: 张博艺
7、联系电话: 0591-87616211转813 传真: 0591-87568219
   公司网址: http://www.fjzxzb.com E-mail: zhixin02@126.com
8、投标人资格: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近期(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供应商代表须在社保证明材料中】;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如下证明材料: ①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具备国家安防工程一级资质企业; ②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企业;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9、投标截标时间: 2015-10-21 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5-10-21 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0(纸质版和电子版,含图纸,图纸另册提供)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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