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651仓库屋面防水、消防设备及安全监控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603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湖南省长沙化工原料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651仓库屋面防水、消防设备及安全监控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书堂山街道;
2.3建设规模:651仓库库房、综合楼屋面防水维修改造,消防设备、安全监控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总投资约300万元(以公布的上限价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包括651仓库屋面维修改造,消防设备维修改造、安全监控系统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报价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4。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④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同时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的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⑤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以及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⑥参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其他要求:
1)企业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重大责任事故被取消投标资格;
2)湖南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湘登记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②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③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帐,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帐号
④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帐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帐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⑤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www.csggzy.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0月 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上发布。
11、其他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该项目招标文件经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