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就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多媒体一体机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二次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多媒体一体机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5)101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总投资:约68万元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2.6、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多媒体一体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公司参与投标; 3.4、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查询证明(提供可查询方式) 3.5、投标申请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5015室18号窗口。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商的供货授权书(经销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4.4、招标文件领取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签字确认。 注:1、投标人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9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和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 蒋先生 电 话: 18537809073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孔女士 电 话: 15137872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