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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项目更正公告

2015-10-09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安防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招标编号:YDGJ-ZCZB2015-17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5736265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远达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33号7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227716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30日

  更正日期:2015年10月9日 

  更正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所携带材料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原:

  3、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信息机房扩建项目,财政控制金额342万元

  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7)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料,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有效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连续三个月(2015年6月、7月、8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含社保和医保费,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格式自拟);

  (6)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更正为:

  3、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项目,财政控制金额342万元

  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料,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有效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连续三个月(2015年6月、7月、8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含社保和医保费,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格式自拟);

  (6)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提供所要求的资质相关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联系人:刘贺

  联系方式:010-82227716

  北京远达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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