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襄州区采计备b1004的要求, 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后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采购项目编号: HBLG2015-9-28
2.2、采购项目名称: 襄州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安防指挥中心设备政府采购
2.3、招标内容: 襄州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安防指挥中心设备。本期所用科技法庭主要设备(庭审主机,摄像机,服务器)须与襄州区人民法院现有科技法庭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所建系统须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实现互联互通。
2.4、采购金额及计划工期:采购金额: 352.45万元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3.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3.2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湖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有相应的货物供应和安装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
3.3 主要设备要求:一期科技法庭核心设备庭审主机为天津天地伟业,为与一期软硬件产品兼容,与襄州区人民法院现有科技法庭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投标时须提供现有科技法庭平台厂家(天津天地伟业)原厂对接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3.4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庭审主机、摄像机、服务器)生产厂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27001);
3.5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
3.6 本次谈判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3.7 本次招标活动实行资格后审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至 2015 年 10 月1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 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州区建设局院内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厂对接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 月 3 日 9时30 分,地点为 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襄州区建设局院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襄阳市政府网、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襄阳市襄州区荣华路7号
联 系 人: 王伟
电 话: 189722691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3号
联 系 人: 张玉红
电 话: 3521320
2015 年 10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