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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巡逻车辆(GPS)卫星定位公网系统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10-1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10-10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对警用巡逻车辆(GPS)卫星定位公网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用巡逻车辆(GPS)卫星定位公网系统维护项目

  二、招标内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警用巡逻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始建于1999年,并于2000年、2004年、2008年、2010年经过四次扩容, 2010年的扩容项目于2015年7月出保。现需要供应商按照招标人要求,对《北京交通警用巡逻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2010年扩容》项目中采购的全部硬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同时对项目中的软件系统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定期升级、更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

  财政预算资金: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RMB630000.00元)注:本金额为项目实施总费用。

  三、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关警官

  联系电话:010-6839906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成志凯、胡晓明

  电  话:010-67117194、010-67164376                   

  传  真:010-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招标公告期限:2015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16日

  九、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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