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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第二次)

2015-10-14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受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HWZ2014-586FW;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41105]-2235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第二次)

2. 项目内容及数量: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质检工作,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本项目单价报价的上限为¥0.3146元/页,否若投标报价超出该上限,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月内完成约2150万页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注: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有外资背景,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没有外资背景(含港澳台)的声明(格式见附件);有外资背景指有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作为投标人股东。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开标之日开始回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15日~ 1021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无外资背景的声明;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5日9:00 ~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1 5日 9 :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厅。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6608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先生0756-3361023(项目咨询)    

邱小姐0756-3361012(标书售卖)         钱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事项)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传 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756- 2602079         传真:2602075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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