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铺前大桥工程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14]11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施工监控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南铺前大桥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演丰镇和文昌市铺前镇,项目起点与规划的文昌市滨海旅游公路相接。
建设规模:主桥全长 460m,为(230+230)m 单塔双索面钢箱梁斜拉桥。斜拉索扇形布置,梁上索距中跨为12m,塔上索距2.0~3.0m。
检测工期:同施工工期配套。
招标范围:铺前大桥工程施工控制与监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塔、主梁、跨断层引桥的变形控制和应力应变监测、拉索索力的控制、标高控制、主梁制造及安装线型及温度在施工过程中结构状态的影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且具有有效期的省级及以上颁发计量认证证书,具有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1座主跨不小于400m的双塔斜拉桥(或主跨不小于200m的独塔斜拉桥)的监控技术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 年 10 月 13 日 8:30 至2015 年 10 月 19 日 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5 年 10 月 27 日17:30。
4.4 报名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11 月 6 日,地点为 海口市国兴大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 205 室。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5 年 11 月 6 日 8;30 (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tb.hainan.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hizw.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其他
7.1 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7.2 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7.3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递交到海口市国兴大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 205 室(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
7.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代理: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