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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公安局平安乡镇监控设备和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1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孟津县公安局平安乡镇监控设备和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5]072号。
二、招标项目:孟津县公安局平安乡镇监控设备和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建设项目。共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孟津县公安局平安乡镇监控设备项目。第二标段:孟津县公安局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人民币(含1000万)。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无行贿犯罪记录;
 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外省企业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
   4、一标段投标设备(服务器、300万高清网络枪机、300万高清网络球机、制高点高清监控、存储管理一体机、电池)、二标段投标设备(服务器、300W高清抓拍单元、全景摄像机、终端服务器)都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及售后承诺函原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5、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现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报名资料: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全套资质证件及上述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验审,交易中心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不接受资料不全者报名。
   8、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为肆万圆整(银行受理单),第二标段为壹万圆整(银行受理单)。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电汇、转账的形式最迟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的,请注明用途和采购编号。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5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一楼)。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时整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六楼)
     孟津县公安局联系人电话:杨先生 0379-63137567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0379-65136500
七、开户银行:孟津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孟津县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0000 0003 7570 1668 0012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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