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江县浦口中心小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TYC-G-20150828(2015连江财购计[091]号)
2、招标项目内容:连江县浦口中心小学幼儿园电教设备等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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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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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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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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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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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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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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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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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浦口中心小学幼儿园电教设备等采购项目 |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套 |
详细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连江县浦口中心小学 |
0591-26339933 |
连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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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46.98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10-16至2015-10-30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
6、联系人: |
陈小姐 |
7、联系电话: |
0591-88503388 |
传真: |
0591- 88503399 |
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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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tyc91588@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⑥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期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期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11-05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11-05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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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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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37650188000085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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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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