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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东阳市财政局[2015] 1788号确认书 批准,现就东阳市气象局无线气象预警显示系统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XDYCG2015-3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量 |
预算价 (万元) |
型号技术规格 |
1 |
无线气象预警显示系统
130cm×54cm |
30套 |
35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2 |
户外无线气象预警显示系统238*220cm |
13套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以上货物生产或销售能力,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得转包,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4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30-17:00。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路309号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
投标方应于2015年11月4日下午17:00 时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 (如用汇票需请提前提交,以款项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支行
帐 号:120804000904906143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5日9时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5年11月5日9时30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开标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花名册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注: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花名册证明为准)。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迟到的或授权代表为非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东阳市政府采购网(www.dyzfcgw.gov.cn);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ztb.com)。
十三、业务咨询: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徐伟平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传真:0579-86690066
招标单位:东阳市气象局
联系人:梁亮 联系电话:0579-8609099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9-86662682
东 阳 市 气 象 局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