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委托,就 大连市看守所新增监区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 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 大连市看守所新增监区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3招标编号: SHCG2015-1004
1.4采购预算: 65.0000 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财政资金(万元)其他预算资金(万元)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看守所新增监区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65.00000.000065.0000
1.5该项目 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0 天公布。
1.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
2.2报名其他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 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由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到 大连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 2015年10月19日 起至 2015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13:00 至 16:00 (节假日除外);
地点: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54A号2706 ;
售价:每套 300.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0.00 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 80.00 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000.00 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看守所新增监区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10000.002015年10月23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5年11月09日 13:00 至 2015年11月09日 13:30 ;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 第八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5年11月09日 13:30:00 ;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 第八开标室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5年11月09日 13:45:00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 第八评标室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相关国家政策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54A号2706
邮编:邮编:116021
联系人:岳强 联系人:刘丽丽
电话:电话:0411-84377782
传真:传真:0411-8437750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dlshxm@163.com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 2015年10月19日 起,至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