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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电子学院“信息感知与智慧系统实验室”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

2015-10-20 来源:河南教育招标网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理工学院的委托,就南阳理工学院电子学院“信息感知与智慧系统实验室”装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南阳理工学院电子学院“信息感知与智慧系统实验室”装修工程已经宛财采购【190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理工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阳理工学院
  
  2.2项目编号:NYZJJZ2015-94
  
  采购编号:宛财采购【1904-2】号
  
  2.3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2.4招标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5工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4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的报名期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内)。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9、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10、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建造师的承诺;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12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19日),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报名同时
  
  5.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理工学院
  
  联系人: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377-63539998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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