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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利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安利君苑)电梯及消防工程采购项目

2015-10-20 来源:山东枣庄人民政府

枣庄市市中区利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安利君苑)电梯及消防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利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安利君苑)电梯及消防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SZ-2015-C6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包

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联动报警系统、泵房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送风排风系统、防火卷帘系统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在本公司注册,具有 B 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0万元

B包

电梯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含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明细表的型号/参数一栏中曳引式客梯V≤6.0m/s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A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6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15年1016日至 2015 年10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南路78号 )

招标文件工本费:A包:400元;B包: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

A包: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B包: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含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明细表的型号/参数一栏中曳引式客梯V≤6.0m/s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A级)。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11050930分整(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5110509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庄中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南路7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632-3206866    邮箱:sdankangzz@126.com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

附件:A包   B包

发布人: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二 O 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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