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济南中海广场社区支行、章丘山水泉城社区支行、凯旋新城社区支行、保利华庭社区支行、鲁能领秀城社区支行、鑫苑名家社区支行户外标识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 目 名 称:北京银行济南中海广场社区支行、章丘山水泉城社区支行、凯旋新城社区支行、保利华庭社区支行、鲁能领秀城社区支行、鑫苑名家社区支行户外标识制作及安装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 标 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报 名 时 间: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17:00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报 名 地 点: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6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济南市;
资金情况:自筹,已落实;
面积:中海广场社区支行约340平方米,章丘山水泉城社区支行约443平方米,凯旋新城社区支行约254平方米,保利华庭社区支行约187平方米,鲁能领秀城社区支行约187平方米,鑫苑名家社区支行约102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户外标识制作及安装;
工 期:1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最终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具备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产品供货、安装施工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
(2)投标人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金融类或银行类单项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招标人报名需交验以下资料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3) 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金融类或银行类单项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业绩原件;
备注: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1890号 地 址: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舜华路东侧大学
科技园南区12号楼5单元
邮 编: 250014 邮 编: 250100
联系人:梁昌意 联 系 人: 刘帅
电 话: 0531-82036861 电 话: 0531-88878222
传 真: 传 真: 0531-8887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