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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财政局户外LED显示屏

2015-10-21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财政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户外LED显示屏(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户外LED显示屏 

2、项目编号:HKGP2015-143 

3、采购预算:850,000.00元 

4、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LED显示屏 

56.34 

平方米 

LED发送卡 

张 

LED接收卡 

34 

张 

电视卡 

张 

LED云控制系统 

套 

防雷设备 

套 

电源适配器 

226 

台 

多功能电源控制卡 

套 

智能配电柜 

套 

10 

空调 

台 

11 

线材 

批 

12 

钢结构装饰 

套 

13 

简易箱体 

90 

个 

14 

安装调试 

项 

5、项目实施地点:琼山区第一小学、琼山区第三小学。 

6、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并检验合格交付使用,欢迎缩短时间。 

7、付款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二期:安装完成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海口市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5%。 

第三期:余额5%在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责任问题,依成交供应商申请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余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1、报价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贰级); 

2.2、报价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2.3、报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4、LED显示屏须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非生产厂商报价适用),及通过3C、CE、ROHS、FCC认证; 

2.5、LED显示屏生产厂家须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证书; 

2.6、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非海南本地报价供应商须在海南省内设有经工商注册或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自有机构、授权单位或合作单位均可,提供本地行政部门的注册或备案资料)。 

三、询价通知书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询价通知书需提供以下资料(传真件亦可接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出售询价通知书。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号码等信息)。 

1.5 邮购款150元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如果有)。款项到帐后,我们将邮寄询价通知书及发票。(邮购询价通知书适用) 

2、询价通知书出售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询价通知书出售价格:每套询价通知书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单位名称、提交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三者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报价无效的风险。 

5、获取询价通知书后,须仔细检查询价通知书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请立即联系解决。 

6、没有在本中心购买询价通知书(以发票为准)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邮购款(如果有)将依据付款人的申请无息退还。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询价通知书及提交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友谊支行    

账  号:4600100 2936 05977 777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龙华路11号友谊商场1楼 

七、保证金 

1、金额(大小写):(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 

2、交纳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在2015年10月26日9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要求:保证金以转帐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财政局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0号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98-6872258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311 

询价通知书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98-68723989  

购买询价通知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小姐 

电话:(0898)68723985     传真:(0898)68723984 

退还保证金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898-68723978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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