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天台县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批准,受天台县教育培训中心委托,现就天台县教育培训中心摄影摄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JJCG -2015-007(招)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单反数码相机1 |
1套 |
25.3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2 |
单反数码相机2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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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反数码相机3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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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业手持摄录一体机1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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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专业手持摄录一体机2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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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品牌电脑1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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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品牌电脑2 |
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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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数位板 |
8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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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录音话筒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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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监听耳机 |
8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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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音箱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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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磁盘阵列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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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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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打描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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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照明灯具套装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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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空调 |
2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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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影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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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摄影电控摇臂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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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Ifootag印迹鲨鱼S1碳纤维轨道80CM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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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先丰5D轨道压阻尼云台 |
1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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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三脚架 |
3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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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摄像机地轮滑轮 |
2只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的本次投标产品制造商、代理或销售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 2015年10月21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08:30 -11:30 ;14:00-16:30 ,逾期不再办理。
2、领取地点: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秀园路秀园小区门口管理房)。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日14:30
2、投标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二)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日14:30
2、开标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二)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2日14:30 时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天台县教育会计结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台支行
银行帐号:199401010400304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本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十、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业务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
联系人: 葛晓彬
联系电话:15957632631 0576-83884619
传真:0576-83884619
采购单位:天台县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1386760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