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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看守所智能监控二期工程项目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5-10-22 来源:中国设计师网安防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看守所的委托,对钦州市看守所智能监控二期工程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钦州市看守所智能监控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QZZC2015-G1-0031

  采购内容: 存储设备2台、 高清网络防爆半球 97 台、 高清网络红外枪机 19 台等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资格:

  1. 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 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

  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售价及其他要求

  1. 出售时间: 2015 年 10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15:00-18:00 ) 。

  2. 出售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3.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并用转账方式将300元汇入我中心账户(必须以投标人名义转账,并注明“ QZZC2015-G1-0031 标书款”,以个人名义一概不受理),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7-2886009。如未按照规定汇款,或者未能提供准确有效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

  4.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11 日 下午3时整(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开标时,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五、 截 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六、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钦州市建行永福东大街支行

  账 号: 45001659862059088888

  本中心财务室(电话: 0777-2886026 ,传真: 0777-2886026 )

  七、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钦 州市兴桂北路 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邮编: 535099

  联系人: 苏晓婷、吴晓晓

  联系电话: 0777-2886006 、 0777-2886016 传真: 0777-2886009

  八、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zzfcg.cn)。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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