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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司法局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LED电子显示屏及网络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2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一、招标条件
义马市司法局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LED电子显示屏及网络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前期工作准备就绪,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义马市司法局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编号:YMZFCG[2015]107号
2、项目名称:义马市司法局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LED电子显示屏及网络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专项资金,已落实
4、招标范围:义马市司法局LED电子显示屏及网络终端设备一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到达正常运行。
6、安装地点:义马市体育公园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所有采购内容安装调试、验收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若非自身所生产,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合法的授权书及制造商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
4、供应商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5、供应商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仅限三门峡市辖区内企业)。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应生产或销售范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工资证明;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合法的授权书及制造商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等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和相关证件;
3、供应商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4、供应商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仅限三门峡市辖区内企业)。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一式肆套(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义马市财政局一楼108房间。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六、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供应商在2015年11月6 日17:30前(以转出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指定账户(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到义马市财政局一楼108房间换取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还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投标;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下午15:00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义马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义马市财政局网》发布。
九、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义马市司法局
联 系 人: 阮女士 电 话:13839845676
张先生 电 话:13603815727
代理机构: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
联 系 人: 苗女士 电 话: 15539829651
监督单位:义马市财政局政法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 0398―5832143
义马市司法局
2015 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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