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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沂水县人民检察院驻所监控设备管理系统项目

2015-10-26 来源:中国设计师网安防

  一、 招标人: 沂水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沂水县长安路 60号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0539-3011836

  二、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 1 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295390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人民检察院驻所监控设备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SDZPZB(YS)2015-084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5-164

  四、招标内容、数量

  监控设备管理系统 一宗

  ( 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经年检合格 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及技术人员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地址:山东省沂水县 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西区);

  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7日15:00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15:00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双城路9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 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5年11月16日15:00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人民检察院驻所监控设备管理系统项目”, 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5 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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