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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广播电视台直播室、录音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26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斗门区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珠海市斗门区广播电视台直播室、录音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ZH02CL1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ZH02CL11。

3.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广播电视台直播室、录音室设备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和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直播室、录音室设备采购

一项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人民币366825.00元

注:(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珠海市斗门区财政局,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6-7253183。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本项目接受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数字调音台)的制造商的授权书与售后服务承诺函;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每日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8.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3.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14:30至15: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6日15:00

投标及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www.chinapsp.cn

10.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http://zhuhai.gdgpo.com/)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周先生

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项目咨询:姚先生

招标文件售卖及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赵小姐

联系方式:0756-2638499、0756-2638497

邮政编码:519000                             

电邮:CL2638498@163.com

传真:0756-2638497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4.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46 8350 5300 4526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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