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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汽车码头汽车物流中心项目-智能控制系统工程

2015-10-27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代码:04112015150178

  1、大连汽车码头汽车物流中心项目-智能控制系统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  大连港大窑湾港区湾底,大连港大连汽车码头3#泊位以北,大连港北岸汽车物流中心配套码头西南,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开、竣工时间:90个日历日。

  4、投标保证金: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2年至今)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类(安防监控或智能化)工程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12年至今)有同类(安防监控或智能化)工程业绩,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且在本项目施工期内该项目负责人不得承担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公司自有职工。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30日。

  7、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投标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上述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于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09:00―16:00到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鲁迅路35号盛世大厦1502(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 标 人:大连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

  联 系 人:李玉龙、张俊岩

  联系电话:0411-82705359

  传真:0411- 82717059

  邮编:116001

  E-Mail:1049828082@qq.com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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