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视频侦查业务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依据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批复的政府采购申报表要求,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咸宁市公安局视频侦查业务建设项目(编号:XZZ-2015CZ-061)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条9.8投标人的基本情况:第(5)条:企业信誉证明资料(工商部分颁发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信誉证书、用户评价等)。现将本条删除,不作为投标文件构成内容。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条评分标准细则中:
技术部分(现场测试)55分 |
技术参数 |
15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视频解码 |
10 |
采购方现场提供5段测试材料,测试材料全部解码成功得10分,每有一条无法解码扣2分,最低分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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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测试 |
30 |
测试所投产品的10项功能,测试内容见“第三章附件四:现场测试项目及内容”部分,测试内容均为基础项目内容,符合测试要求每项得3分,否则不得分,扣完为止。 |
现变更为:
技术部分(含现场测试)55分 |
技术参数 |
15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功能测试 |
40 |
测试内容见“第三章附件四:现场测试项目及内容”部分,测试内容均为基础项目,测试过程中全部符合采购要求的得40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得30分,有两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此部分为0分。 |
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对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