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安二七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已由二七发统[2015] 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郑州市二七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控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服务、监控中心改造装修工程、监控中心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监控中心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安二七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5-130
2.3 建设地点:二七辖区各道路出入口、主要干道、政府机关及各公共单位,监控中心设在嵩山路分局五楼
2.4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4760万元
2.5 项目基本情况及规模:
(1)前端建设内容覆盖辖区256个路口。其中安装枪机577个,球机200个,微卡口摄像机140个;49个重点单位,其中安装枪机73个,球机60个;合计共安装650路智能高清枪机,260路智能高清球机,140个微卡口摄像机;30路制高点监控(30个球机)及10套移动车载设备和10套应急布控球。
(2)网络设备和安全建设:万兆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防火墙。
(3)本次传输需租赁570处光纤点位。其中256个路口和49处重点单位共计安装1050个监控点位,拟租赁420路光纤线路,两个点或三个点共租用1路光纤线路;社会资源接入100个单位,租用100路;制高点监控30处,租用30路;10套移动车载设备和10套应急布控球占用20路;如有运营商光纤未能达到标准的地方以自建网络为主,保证网络的质量及安全。
(4)社会资源自接入,具备平台对接能力的,直接通过标准协议对接,非标准协议的需对平台改造后对接;不具备平台导致无法接入的,增加相应的接入设备,保社会资源接入100路。
(5)采用视频云存储,确保视频存储不少于30天、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地方等重点部位不少于90天,图片等信息存储不少于180天,涉案图像永久保存。
(6)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建设:5000路视频接入授权,硬件支撑设备包含系统管理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云存储服务器、视频接入网关服务器、联网网关服务器、智能应用服务器、智能运维服务器等,以及实战应用平台建设,KVM管理系统建设。
(7)监控中心大屏显示和机房建设:大屏显示系统(3*9拼接27块55寸超窄边大屏)、应急作战指挥中心、机房配电改造、静电地板铺设、防雷接地、精密空调、气体灭火、不间断电源、综合布线、会议系统等。
2.5.2监控中心改造装修工程:机房原有吊顶、地台拆除,乳胶漆铲除、铝合金窗口拆除等,监控中心改造装修包括微孔铝板吊顶、墙面处理、玻璃隔断、轻钢龙骨隔断、复合木地板安装、监控中心配电照明等。
2.5.3监控中心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监控中心安装观光电梯一部井道尺寸2300*2400,电梯尺寸根据厂家标准;外部钢结构制作安装;电梯出入口门框制作及装饰。
2.5.4监控中心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涵盖范围为监控指挥中心、值班室、会议室约560平方米,空调系统采用多联机。
2.6 项目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共四个标段,分别是:
第一标段:平安二七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监控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服务;
第三标段:平安二七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监控中心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第四标段:平安二七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监控中心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2.7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本次招标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9本次招标工期:
第一标段:建设工期60日历天,系统运营维护服务期为7年;
第二标段:30日历天;
第三标段:30日历天;
第四标段: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
3.3 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有关招标的规定;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 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注册地或合同履行地县(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涉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10 本次招标第一标段除接受通信线路供应商和工程建设商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外,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除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外,各标段投标人还应符合以下标段要求。
第一标段:
(1)省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叁级或以上资质、河南省公安厅主管部门核发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非河南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叁级或以上资质、注册地公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级或相当于一级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企业资信或资质或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并有河南省公安厅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
(3)近三年以来(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1000万元或以上的视频监控工程类似业绩。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计算机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社保及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近三年以来(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一项100万元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类似业绩;
第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第四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与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除外)于2015年10月 27 日至2015年11月 2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的每日上午8:30-11:30与下午14:00-17:30到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 报名时请按照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准备报名资料。
4.3 报名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报名资料复印件应按照顺序装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19日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同开标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凯旋门6楼2号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郑州市二七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85号
联系人:郑晓明、王富强
电 话:15639781199、13700846863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3号楼25层2503号(陇海路与桐柏路交叉口西南角凯旋门 B座25层 2503号)
联系人:关女士
电话:0371-68617636 15890686560
传真:0371-67789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