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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会议室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2015-10-28 来源:志正招标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惠州市公安局会议室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会议室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ZZ5150052128

三、采购预算:3976464.8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1029日起至20151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1109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电子档,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1120日星期五上午9:3010: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1109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评标时间:20151120日星期五上午10:0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1109号)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公示期间为201510292015114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2-5758338

电话:0752-2868384

传真:0752-7778338

传真:/

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1109

地址:惠州市江北

邮编:516001

邮编:51600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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