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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长春市委员会办公厅广播电视、摄像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5-11-02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长春市委员会办公厅广播电视、摄像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1509-001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长春市委员会办公厅 委托,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长春市委员会办公厅广播电视、摄像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长春市委员会办公厅
三、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长春市委员会办公厅广播电视、摄像设备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2015-07-7117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5-07-7117 1151053 0 0 1151053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5 年 11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11 月 02 日 10 时 46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5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附属办公楼综合布线及会议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政协办公楼四楼及附属楼四楼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付款50%,设备到货付款30%,设备调试安装验收完毕后支付20%.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提供高清工程投影机均衡器、反馈抑制器,非制造厂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能代理此产品的证明材料。 提供均衡器、反馈抑制器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按招标内容进行项目验收,并交付验收文档等材料 
二十四、售后服务:1.要求中标单位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的所有设备质保一年免费服务。 2.要求中标单位提供2小时响应,24时到达现场服务。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151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京梅 
  联系电话:13578770077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闫镇 电话:88779636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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