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科技法庭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科技法庭系统;
招标文件编号:ZZC2015-G23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申请购置的科技法庭系统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预算金额332.17739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下午5:00时(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时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A区327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A区327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虹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A区327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陈虹 联系电话:0512-58693368
采购单位联系人:夏建亚 咨询电话:15951182788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过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户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3876706600181601012493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
电话:0512-56770611
二○一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