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作为分散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拟就“杭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车载终端设备采购与集成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车载终端设备采购与集成项目(二期)
三、采购项目编号:ZJ-951220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七、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15年11月5日下午16时3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06室);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传真:0571-81061828),传真件必须签字(投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865753298@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八、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 各潜在投标人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投标人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款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九、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
十、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1:951220(意见征询稿)出租车二期项目招标文件20151102.doc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邵子野,康勤勤
联系电话:0571-81061830,81061834
传真:0571-8106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