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徐州市行政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
3.联系方法:0516-80800815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永徐 电话:0516-808008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南三楼 邮编:221003
3.联系方法:0516-85587232、85744365
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一科 赵磊 电话:0516-85587232、85744365
三、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083
四、原公开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市行政中心视频监控系统
2.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15日
五、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中的评分细则改为:
项目 评分办法
价格
(30分)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投标价格(即投标人中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0;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分项价格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 ’总价合计”*6%
投标人评价(18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卖方(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13年1月1日后,合同内容为智能化系统项目或者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合同复印件,500万≤单笔合同金额<1000万的每份得2分,1000万≤单笔合同金额<1500万的每份得4分,单笔合同金额≥1500万的每份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
1.2013年以来具有的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的证书复印件,得3分,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2.有效期内的AA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或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AA的得2分,AAA的得3分,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技术方案(25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 项目要求》中的技术要求”的得25分,每项负偏离减1分(含加★项的重要响应指标),本项最高得25分,最低得0分。
项目实施方案(15分) 依据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及项目人员配备进行评判,优得15-13分,良12-10分,一般9-0分。
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10分)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承诺,优得10-9分,良得8-6分,一般得5-0分。
所报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1分) 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属“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得1分,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以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辣晡�员会在http://www.ccgp.gov.cn/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投标时不须原件核查。
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1分) 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属“节能产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得1分,是否为“节能产品”,以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在http://www.ccgp.gov.cn/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投标时不须原件核查。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项目要求》中“四、技术要求……以下加★项为重要响应指标,必须完全响应。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改为“以下加★项为重要响应指标,各投标人按照所选择品牌的产品进行响应。如有负偏离则按评分细则的规定作相应扣分”。
3.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项目要求》中“四、技术要求”中“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产品符合该项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鲜章”的要求。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项目要求》中“四、技术要求”中以下设备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产品满足用户应用需求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原厂鲜章:
(1)“(一)智能建筑综合管理平台中的1.视频综合业务平台(含综合安防集成管理平台软件)”;
(2)“(三)前端摄像设备中的1.智能检测变焦枪型摄像机”;
(3)“(三)前端摄像设备中的2.周界智能分析网络摄像机”;
(4)“(三)前端摄像设备中的3.智能检测红外低照度半球网络摄像机”;
(5)“(三)前端摄像设备中的4.防暴迷你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6)“(三)前端摄像设备中的5.超低照度智能球形摄像机”;
(7)“(三)前端摄像设备中的6.激光红外智能抓拍球机”;
(8)“(三)前端摄像设备中的8.星光级超低照度红外智能球形摄像机”;
(9)“(三)前端摄像设备中的9.智能人脸识别网络摄像机”;
(10)“(四)智能分析系统中的1.视频质量诊断服务器”;
(11)“(六)网络智能存储服务器中的1.监控专用网络智能云存储服务器”。
5.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项目要求》中“四、技术要求……(一)智能建筑综合管理平台……1.视频综合业务平台(含综合安防集成管理平台软件)……(6)★单台设备可接入1000个监控点、1000个客户端和300个解码通道;单级最多可接入3000个监控点、3000个客户端和1000个解码通道;可通过8级级联组建分级、分布式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单级域可堆叠32台主从平台,扩展前端接入、媒体转发和录像能力”及“四、技术要求……(三)前端摄像设备”中所有“★支持4码流并发输出;可达到主码流1920×1080,帧率30帧/秒,第一辅码流704×576,帧率30帧/秒,第二辅码流1920×1080,帧率30帧/秒,第三辅码流704×576,帧率30帧/秒……”的加“★”标注。
6.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项目要求》中“四、技术要求……(二)出入口管理系统……1.管理系统软件……(1)系统组成:整个系统分为前端抓拍系统和后端业务系统;小容量出入口管理系统,软件产品最大支持32台EIMS100/EIMS200的统一接入和管理;……(6)出入口智能管理系统:系统最大可以支持管理256/32台的出入口管理主机;支持出入口管理主机的添加、修改、删除;”改为“四、技术要求……(二)出入口管理系统……1.管理系统软件……(1)系统组成:整个系统分为前端抓拍系统和后端业务系统;小容量出入口管理系统,软件产品最大支持32台管理主机的统一接入和管理;……(6)出入口智能管理系统:系统最大可以支持管理256路前端摄像机/32台的出入口管理主机;支持出入口管理主机的添加、修改、删除”。
7.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改为2015年11月24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改为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至10:00;招标文件下载联系时间改为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2:00,下午1:30~5:30。
六、更正日期:2015年11月5日
七、其他事项不变。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