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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ZJ-NB2015-012]鄞州区潘火街道道路路灯、消防设施、信号灯设施维修管理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2015-11-06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委托招标通知书,现就鄞州区潘火街道道路路灯、消防设施、信号灯设施维修管理养护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KXZJ-NB2015-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及期限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范围
1 路灯日常养护 1364套 从路灯箱式变出线开始(不包括箱变)到每套路灯终端的所有设备、材料等,包括路灯控制箱、节能器、防盗系统、管线、电缆井、电缆及灯具等(其中节能器、防盗系统要求保证正常运营和使用,不包括设备的更换和维修)。
2 消防设施养护 169个 本服务项目中消火栓是指与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和扑救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3 道路信号灯 16套 从箱式变出线开始(不包括箱变)到每套信号灯终端的所有设备、材料等,包括控制箱、车道灯、人行灯、管线、电缆井、电缆等。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04日,上午8:30-11:15;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如购买电子版本: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5年11月04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报名函、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汇款底单传真(0574-83033196)至本公司并电话(0574-83033570)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3033570。

  (2)如购买书面文本的招标文件:请供应商携带投标报名函、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加盖公章)至本公司(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购买。

  (3)若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营业部

  户    名: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3010122000453492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转帐支票出票人、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等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递交。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户    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1014101302093045   咨询电话:0574-88225170

  5、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办法详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暂行办法》。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戚老师     电 话:0574-8838697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570、83033196    传真:0574-83033196

  联系人:郑菊琴、陈斌武、吴芝妙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4-28866813。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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