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5090619 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楼宇智能化实训装置采购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下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楼宇智能化实训装置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楼宇智能化实训装置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具体日期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招标范围: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楼宇智能化实训装置采购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项目需求:需包含教学仪器设备或教学器材和机械电子设备或电子电气仪器);
3.2、生产制造商在人员及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经销商在人员及货源组织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者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相关资料(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于2015年11月7日至2015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万元,于投标截止前递交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地址:锦州市滨海新区天山路17号
联 系 人:王处长
电 话:133587600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区8―85号
联 系 人: 耿 莉
电 话:18001160571
日 期:201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