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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增设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5-11-10 来源:中国设计师网安防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路增设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已由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并经经审[2015]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昌路与电子街交叉口;唐华路与正阳街交叉口;1号路与2号线、12号线交叉口;唐槐路与2号线、12号线交叉口等6个路口。建设内容为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等交通设施。项目总投资约540万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交通信号系统工程,第二标段为交通监控系统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相关安装资质,具有相应服务能力且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信号机需符合国家最新GB25280-2010标准。

  本项目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相关安装资质,具有安全防范工程贰级资质,500万像素多功能电子警察摄像机、高清球机及卡口抓拍设备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检测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施工单位不可兼报两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在山西重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至少3个同类型项目的合同及验收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第二标段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安防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施设备检测报告、近三年至少3个同类型项目的合同及验收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均指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三套复印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1- 756087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联系人:韩先生 侯先生 刘女士

  联系方式: 18636122067 0351-7077533/633/688

  电子邮件:sxzlzb@126.com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街支行

  账 号:30416103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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