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YDZCG 2015-XJ 031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双杰 联系电话:0515-83566056
2、采购内容:室内会议室全彩屏P4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清单)
3、报价范围:报价中应含采购清单中的货款、税金、运费力资、安装(安装用附件:支架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考察情况确定)、调试、售后服务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
4、本项目全彩屏P4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及安装预算价186310为元。
5、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设备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供货要求
自招标采购网上公示中标结果三日内同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15年11月20日前,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交付采购人使用。(特殊情况从其约定)。
中标之后,签订合同前则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LED显示屏设备三年质保售后承诺函原件。
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对LED显示屏设备型号规格参数有详细要求,投标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参数和性能的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质量及各项技术标准应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使用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2、安装费用及附件:包括支架等所有费用全部包含在设备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考察情况确定,中标后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四、付款方式
设备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结束,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付中标价的90%,余下的10%到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并到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大楼一楼西侧0163房间,电话:88112680)开具收据。交纳时间及方式: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入,汇入账户: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账号:426901040006806,开户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
六、询价材料内容
(1)报价清单(样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诺书(如未按要求盖章签字作为无效报价)。
七、询价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询价响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14:30时至15:00时止。请将《询价响应材料》盖章密封后送至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盐都区政府一楼0159室),逾期送达一律不予接受。
(1)、询价响应材料文件和格式、样式要求排版、装订、签署和盖章后(如有原件不装订)一同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除电子档和原件外,封袋中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
(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咨询与投诉
本采购项目的质疑与投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之规定。
采购中心联系人:夏燕芬 联系电话:0515-88116838
九、附件下载:
(1)报价清单(2)承诺书
说明:更正、补充通知、询价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网上公布,盐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ydzb.gov.cn),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