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 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所提供的计算机设备(手提电脑)、输入输出设备(显示器1、显示器2、专业级显示器)等设备,均必须属于财政部颁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7、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投标。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fsggzy.cn /,技术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2)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限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 项目附有图纸的,请在公告页面下方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8日
网上咨询答疑时间:2015年11月11日08时30分-2015年11月18日17时00分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也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05日08:30--2015年12月08日09:30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成功上传,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解密。
3、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08日08:45--09:30
4、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6),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