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 海南省公安厅 的委托,就其市县公安机关照相、摄像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HNGP2015-000350R)所需的货物和服务,组织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名称:海南省公安厅市县公安机关照相、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2、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包号 |
1 |
便携式数字高清摄像机 |
1 |
台 |
第 1 包 |
2 |
高清摄像机 |
18 |
台 |
|
3 |
全画幅数码单反照相机 |
1 |
套 |
|
4 |
单反照相机(一) |
1 |
台 |
|
5 |
单反照相机(二) |
1 |
台 |
|
6 |
数码照相机 |
6 |
台 |
|
7 |
照相机闪光灯 |
3 |
台 |
|
8 |
专业摄像机 |
17 |
台 |
|
9 |
专业远距离定焦镜头 |
1 |
台 |
|
10 |
摄像机 |
60 |
台 |
3、预算金额:1包:1295006元
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市县公安机关照相、摄像器材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001、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002、必须提供2015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003、必须提供2015年任意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004、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005、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006、如供应商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所提供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书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备查)
00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方式及相关费用
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时间:2015年11月13日 10:00:00至2015年11月23日 17:30:00(办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218.77.183.217:7001在线下载。
3、报名费:人民币100.00元。
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包:1900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5年12月04日 08:30:00(北京时间)。
5、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支付方式:
报名费:http://218.77.183.217:7001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http://218.77.183.217:7001在线支付或线下转账,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4.4项“投标保证”的相关规定。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为2015年11月13日 10:00:0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为2015年12月04日 08:00: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8:30: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8:30: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室
5、投标方式:本项目的投标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接收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北京时间,过时系统无法接收电子投标文件。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采购中心传真:0898-66529852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66529848
投标文件接收:0898-66529840/44
2、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13158991096
六、其它
1、必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218.77.183.217:7001)中注册并备案通过,并到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然后登陆海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海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及安全锁办理详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注册及安全锁办理的通知》。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海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218.77.183.217:7001,电子投标文件包含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向采购中心递交一正三副纸质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