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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楼宇电视LCD商务楼宇联播网服务项目重新谈判公告

2015-11-13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楼宇电视LCD商务楼宇联播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HGJ2015-087)因故重新谈判,具体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5-087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楼宇电视LCD商务楼宇联播网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该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地方税务局楼宇电视LCD商务楼宇联播网服务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完工期:合同签订且采购方确认广告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上画完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3、供应商近三年(有效三年时间应自谈判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广告服务项目业绩,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19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供应商近三年(有效三年时间应自谈判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广告服务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八、谈判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19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下载地址:www.zhgpo.gov.cn)。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0日9:00-9:3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时间:2015年11月20日9:30 (北京时间)。

十二、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63072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麦敏静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10(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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